新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财税通 2019-09-16 10:53 来源:捷税宝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新个税法最大的亮点就是突破以往分类征收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这种安排使个人所得税更趋合理,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和扣缴单位的财务专业性和工作量。本文旨在探索新税制下如何对个人收入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使广大纳税人享受到更多的税收红利。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

  2、利用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高公共福利支出实现避税

  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又减少了个人负担的个税。

  4、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可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5、巧用公积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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