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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房东给租户减免了房租,房产税缴还是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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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
发表于2020-04-01 00:00
纳税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以共同承担疫情的影响,不属于事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免收租金情形,不适用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即不用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而是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来处理,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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