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福利费哪些是不能免个税?

财税通 2019-09-29 14:16 来源:捷税宝

  最近免个税的福利费规定发布,一些因为特定事件而造成生活困难人和事,其单位可以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补助费。那么哪些单位福利费用不属于合法范围内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第三条规定,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因此,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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